款待放心计划 保険金申请的说明

在日本发生的您垫付的医疗费(治疗费、处方药、诊断书费、日语翻译费、住院、去医院的交通费)可按照以下方法申请。
接受〈无现金医疗服务〉、患者没有垫款的情况、不需办理该手续。
另外,需要申请伤害死亡、救援人员费用以及个人赔偿责任时、如有其它不明之处时,请向以下联系电话咨询

保险金申请的流程

申请人

JI伤害火灾保险株式会社

  • STEP 1准备申请资料
  • STEP 2确认申请资料
  • STEP 3支付保险金

STEP 1准备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资料〈 申请人 〉

(1)必要资料

1)海外旅行保险金申请书(受伤、疾病通用)

2)事故证明书(受伤的情况。如果已填写以上保险金申请书⑥栏,不需要此证明书)

3)医生诊断书(受伤、疾病通用。支付诊断书费时需要提交原件。
如果已填写以上保险金申请书⑤栏,不需要诊断书。以无现金服务受诊时也不需要。)

4)负担的费用明细书以及收据(受伤、疾病通用)

5)护照复印件(照片身份首页和日本入出境盖章页)

(2)填写好保险金申请书等必要资料后,请邮寄至以下<发送地址>

<发送地址>
〒330-9890 日本国埼玉新都心邮局私人信箱70号
JI伤害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保险金申请资料受理中心

另外,申请时请参考以下【不能申请保险金的大部分情况】。

STEP 2保险金申请资料的受理和确认〈 JI伤害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〉

(1)受理您的发送资料后,按照合同内容确认是否可以支付保险金,然后计算支付金额。

(2)确认时,负责人有可能要求您追加资料或进行调查。

STEP 3保险金的支付〈 JI伤害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〉

(1)确认申请内容后,将保险金汇款到您指定的帐户。
(2)无法支付的情况将通知您。

不能申请保险金的大部分情况

符合以下的情况,不属于保险补偿对象。

<不属于保险补偿对象的大部分情况(受伤・疾病治疗费)>

  • ・牙科疾病
  • ・入境日本前的受伤
  • ・体检或预防针
  • ・没有医生指示的脊椎矫正、针灸、艾灸治疗者施行的治疗
  • ・无执照驾驶、酒后驾驶导致的伤
  • ・打架等争斗行为导致的伤
  • ・从事故当天或初诊日算起,超过180天后的医疗服务
  • ・在日本国外接受的治疗费用

起因于日本入境前的疾病、怀孕、分娩、早产、流产的治疗的情况,请咨询JI伤害火灾保险株式会社。
其它无法支付的情况、请参考从此处。(日语)

咨询联系方式

如有不明之处,请向以下联系电话咨询。

JI伤害火灾保险株式会社(24小时)

从日本国内拨打

从日本国外拨打